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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凯旺珍禽养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组织起草了《野生动物检疫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cadc2016@126.com。 二、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反馈:010-59191431、59194742。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