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交易供应
  • 交易求购
  • 交易招商
  • 商情中心
  • 人才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供应信息>正文

圣诞节萌宠租赁怎么找?

供应信息
发布日期:2024-12-17
产品类别:综合
信息编码:4044825964
当雪花飘落,圣诞歌声响起,您是否渴望一份别样的温暖与欢乐?别再寻觅,我们的萌宠租赁服务为您的圣诞佳节精心筹备了一场毛茸茸的惊喜活动!
想象一下,一只乖巧可爱的圣诞小泰迪,身着精致的红色圣诞披风,头戴俏皮的鹿角小帽,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欢快地扑向您的怀抱。或是一只呆萌的羊驼,萌萌的大眼睛在圣诞彩灯的映照下宛如星辰,脖颈间的金色铃铛随着它轻盈的步伐发出清脆声响,仿佛在为您吟唱圣诞颂歌。还有那活泼的小兔子,一身雪白的绒毛如同冬日初雪,红宝石般的眼睛闪烁着好奇与喜悦,在您脚边蹦蹦跳跳,与您一同探索圣诞的奇妙世界。
我们为您提供丰富多样的萌宠租赁套餐,满足您的不同需求,商场,房地产,景区都可以联系我们!咨询电话:18265379263  孟经理


以上信息由  济宁新豪庆典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本网站仅提供存储空间

联系方式
孟新立
18265379263
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畜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farming.com(请把#换成@)
农技百科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
:

  为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十项措施稳增长确保2022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的通知》(吉政明电〔2021〕52号)要求,落实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政策,省畜牧局制定了《吉林省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
实施方案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5月
13日

  (联系人∶刘向辉  电话∶0431-88906673  15804315729)

  附件

  吉林省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

  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实施方案

  为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十项措施稳增长确保2022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的通知》(吉政明电〔2021〕52号)要求,将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主要畜禽出栏,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确保一季度经济稳定增长,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生猪、肉牛养殖企业(包括养殖场户、合作社、家庭牧场)。

  二、奖励条件

  (一)生猪养殖企业

  一季度出栏生猪(育肥猪)达到1万头(含)以上。

  (二)肉牛养殖企业

  一季度出栏肉牛(育肥牛)达到300头(含)以上。

  三、奖励标准

  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全省上报审核情况,分档次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

  四、实施程序

  (一)企业申请

  符合奖励条件的生猪、肉牛养殖企业,于5月15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畜牧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2022年一季度生猪或肉牛出栏有效佐证材料复印件(含企业营业执照、防疫条件合格证、本地畜禽出栏产地检疫证明存根、销售票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要装订成册,1式3份。

  (二)市县初审

  市(州)负责本级所属城区内企业申请材料的初审,县(市)负责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的初审,重点对照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原件,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定企业一季度生猪或肉牛出栏准确数量。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市县畜牧部门应通过网络等媒介及时将申请企业名称、生猪或肉牛出栏数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0日前分别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初审结果及企业申请材料(1式2份,含公示材料原件和网络公示截图)报送省畜牧局。

  (三)省级审核

  省畜牧局负责对市县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备案,确定奖励对象,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省财政厅无异议后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关市县财政部门,再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到有关生猪、肉牛养殖企业。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给予一季度生猪供给能力强的养殖企业一次性适当奖励,是推动畜牧业开好头、起好步,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夺取全年农业丰收的重要举措,各级畜牧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配合,提高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二)搞好政策宣传。各地畜牧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奖励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场到户,让广大生猪、肉牛养殖场(户)充分了解政策,该享受的政策享受到位。

  (三)严格审核程序。各地畜牧部门要严格履行企业申请、市县初审、省级审核程序,规范实施奖励政策。市县要指导企业及时提供申请及佐证材料原件,严格企业申请材料审核把关,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要规范履行信息公示程序。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审核和报送企业申请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奖励资金的养殖企业,一经查实,由当地相关部门全额追回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