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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一场高质量羊驼租赁?

供应信息
发布日期:2024-12-23
产品类别:综合
信息编码:992fba24-36f0-4dc8-9b4d-fcbfa8ed608d
1.羊驼是群居动物,性格相对温顺,我们会选择外貌良好、性格温顺的羊驼,比如毛发整齐、色泽光亮,没有攻击性行为记录的羊驼用于出租活动。
2.现场管理:我们的饲养员会负责羊驼的现场管理。包括引导羊驼与客人互动,**客人的**,避免羊驼受到惊吓或攻击客人。我们的饲养员会及时清理羊驼的粪便,保持场地的卫生。
3.互动环节管理:如果有客人给羊驼喂食等互动环节,要提前准备好干净、**的饲料,并指导客人正确的喂食方法。比如,要告诉客人将饲料放在手心,平伸手臂让羊驼来吃,避免手指被羊驼误咬。同时,要控制互动的人数和时间,避免羊驼过度疲劳。
4.签订租赁合同:我们会制定详细的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租赁双方的信息、羊驼的数量和基本信息(如年龄、性别等)、租赁期限(具体的起止时间)、租赁价格和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客户要提供合适的场地和**保障,出租方要**羊驼的健康和正常行为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咨询电话:18265379263
小红书:94385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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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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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百科
山东:关于印发《关于严打生猪及生猪产品违法调运等行为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通告》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严打生猪及生猪产品违法调运等行为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通告》的通知

  鲁牧动卫发〔2020〕2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生猪及生猪产品违法调运行为,降低非洲猪瘟传播风险,夯实生猪稳产保供基础,省畜牧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严打生猪及生猪产品违法调运等行为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通告》,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并在养殖场户、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畜禽交易场所等重点场所或区域印发张贴,切实提高从业者规范开展生猪调运活动的自觉性。各地要同时公布本地疫情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非法调运线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
  2020年6月22日


  关于严打生猪及生猪产品违法调运等行为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生猪及生猪产品违法调运行为,降低非洲猪瘟传播风险,夯实生猪稳产保供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畜牧、交通、公安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一、未经备案擅自贩运生猪,利用“空栏”猪场非法倒卖、贩运生猪的;
  二、不主动申报检疫,采购、销售、调运、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的;
  三、非法印刷、使用、倒卖、伪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及动物标识的;
  四、使用未备案、不定期清洗消毒、无运输台账的车辆运输生猪的;
  五、从外省调入生猪及产品手续不全、不主动到各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接受监督检查、不履行落地查验义务的;用于饲养用的生猪不主动隔离饲养或落地报告的;
  六、随意抛弃、收购、销售、运输、屠宰病死猪及其产品的;
  七、故意丢弃病死猪并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舆论,借机大幅压低价格收购生猪等方式从事“炒猪”牟取暴利的;
  八、养殖、运输、屠宰等生产经营主体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生猪不报告,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
  九、不接受畜牧、交通、公安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十、官方兽医“隔山开证”、“异地开证”、不检疫就出证、开具虚假检疫证明、收取检疫费用的。
  本通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行为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切实维护好生猪及生猪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0531-87198900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举报电话:0531-85693119